星期五, 7月 11, 2014

書展贈興

劉天賜2012年寫的贈興文 書展贈興 每年書展,例必人山人海,整個灣仔北熱鬧起來,比首長訪問更加『好』氣氛。 有趣的問題是:香港人不是『書蟲族』,缺乏閱讀書籍生活習慣,家中或有報章、八卦雜誌,而沒有書櫃,不似外國如德、日等國,人人家中有書房,客人以看書為交誼話題。英、美、法等國書店,佔地頗大,各類書籍出版繁榮,偏鋒類書籍亦大有銷路,反映出:外地看書風氣的確普遍。人們渡假,在交通工具中,沙灘泳池旁,皆手執一本小書,享受閱讀樂趣,消閒以看書為樂,入睡前亦以看書平伏一天煩惱,知識乃快樂之源。香港旅客正忙於水療、按摩、購物,一天六餐吃過不停了。 然而,不是『書香之香港』,竟每年錄得六十、七十萬人次入書展,奇乎? 當年,有青少年通宵在會展門外等候,令人感動。卻原來他們是搶入去爭購漫畫社出產有限發售的『武器紀念品』,可炫耀同儕,又可圖利的,與好看書完全無關,迫爆玻璃門,咎由自取。及後,又有『(口靚)模』寫真集出現,也令會場多了吸引力,可惜並不是一本好書帶來位吸引力,只是好事之徒俗興而已。 書展發展至此,提升港人看書興趣,發展出版事業等等口號,受到嚴重考驗了。一個地方閱讀風氣乃因該地社會文化的氣氛做成,不是由政府官員被派到所謂『文化局』便可倡導文化事業及出版事業的。因為搞文化的原來不是『文化人』,只是閉門造車者,技術官僚而已。『文化產業』四字好聽好講,人人以為可成為本少利大無煙工業之一,如今天的韓國大賺外快,殊不知道,文化產需要國家社會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蘊,加上言論、出版自由,民風好雅,再加上政府間接直接的鼓勵政策,如免減創作人的入息稅,出版社的利得稅,在國際上推動本土文化特色等等工作。 今天香港的『文化產業』、『文化事業』不過是絕地求生的中小企生產工作,每年書展,似大型銷書市場,而推銷的多是『俗市場』副產品。市面興講飲食,則大量食譜出籠,興瘦身,則大量減肥書面世,搞噱頭,明星效應,圖牟急利。 每當文化產業受利用成牟利工具時,即失去了文化光彩,意義也薄弱。而文化作為大城市『裝飾外衣』,要興建什麼偉大的文化區、地標等想法,也會是金玉其外,敗絮其中,卒成負資產,聽養老鼠而已。 如果政治利用文化作為政權宣傳,侵佔一份話語權,增大影響力,一切為政治服務,則不是真正文化活動,乃是政治活動,為政權向人民洗腦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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