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三, 12月 09, 2015

做英雄的死胡同

劉天賜個人專頁 做英雄的死胡同 有人妄言:年輕人都想做英雄,要威。 可是,今天的年輕人冀望做真正英雄嗎?(犧牲甘願嗎?) 他們心中『英雄』的形像就是我們從前英雄的形像嗎? 恐怕差得太遠了。 古代的英雄:魏明帝時,劉邵在其著作《人物志》第八篇《英雄》:「聰明秀出,謂之英 ;膽力過人,謂之雄。 如張良是「英而不雄」,而韓信則為「雄而不英」。 兼有英雄:劉邦、項羽是也。」日常生活中,人們把體現出英勇頑強、捨己為人、見義勇為等英雄品質的人物,如軍人、警員、消防員乃至普通人稱為英雄。人們把為國家民族的命運挺身而出、英勇抗擊外來 侵略 者的軍事將領稱為民族英雄,許多 傳記 致力於記述英雄人物的奮鬥歷程。許多歷史題材的文學作品,圍繞英雄的所見所為描繪歷史事件的發展經過。 電影 、 童話、 電玩等消費作品的 主角 常常是英雄,因為這些人的故事是非常人可以做到的。英雄的形象,正是人們良好的願望,幾近乎完美人格,智勇雙全。 以榮格為代表的分析心理學所指的英雄:符合大眾潛意識及普遍心理的需求而受到大眾信賴的領導者。 大家一看,現世還剩多少這類的人士呢?連想也沒有人想如此成為真英雄吧。 今天如妄言者的英雄觀念,只是:要威風的人!怎樣才算有威風?非常狹窄的概念,英雄膽正命平,打得。打得很重要,証明有超越其他人的力量。拳頭在近,官府在遠,以武力解決一切問題,武力就是打得,常勝便是英雄!這個概念,乃從今世的電影、電視,小說、漫畫等等媒界中確立起來。因為這些『商品』,主力剌激受眾官能,必須加入超常的跨大動作,英雄的形像,便從武力(暴力)中膚淺地顯現出來。 那些『英雄』,都要降服奸角,戰勝邪惡力量。目的是什麼呢?小孩子也曉說了:『英雄救美』嘛。希臘,印度,中東神話中,有故事『英雄救美』故事,突顯人們良好願望,英雄配美人完美的結合。至於戰勝奸人,只是一些面譜化的奸角,不深入描寫的壞蛋。 英雄,只是限於男性,掌握權力的性別,運用權力的是男性而已。然而,神話中的英雄只得如此品德嗎?不是吧。普羅米修斯(Prometheus)是人類的救星、老師。他的英雄本質是犧牲,是為了正義。『威』、『不威』並不在於他靚仔,打得,而在於英雄的性格。 如今『英雄』,其實只是一個被傳媒,或者消費社會廣告蓄意製造成的形像,有利於消費的促銷,成為一種萬人盲目敬仰的『偶像』。故此,一般見識的人,覺得人們仰慕英雄因為英雄形像『威』也!再沒有人認識中外的真正英雄,沒有人講及真正英雄的實情,真是『英雄末路』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