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二, 2月 11, 2014

不是言論沒有言論自由

10/02/2014 常有人力爭「言論自由」,這種自由我們不可缺的。然而,首先要了解何謂「言論」。「人人有權在不受干涉下持有意見及主張」,及「每個人都有權利自由發表主張和意見,此項權利包括尋找、接收和傳遞資訊和思想的自由,而不分任何媒介和國界。這些權利附有特別責任及義務,行使時必須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,確保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不受影響。」 留意:主張和意見兩個關鍵字眼。主張、意見都有層次的,必須與時代及所處空間的道德有關係。譬如,太平之世不可以主張「殺人乃正常行為」,戰爭中「殺敵」乃人民之責。 國家、政權兩概念可區分清楚,愈愛國家則愈要區分是與非、善與惡。言論為惡張目的,有「自由」發表,則更有自由分對。具有是非、善惡的區分能力,才好說言論自由。那些胡說八道歪理,根本不是言論,壞主張、壞意見而已。 劉天賜個人專頁

沒有留言: